已结束 【聘用制】2023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1人,01月30日~02月03日报名)

招录编制:聘用制

招录地区:恩施市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3年01月30日-02月03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

(四)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307室(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

(三)联系电话:0718-8262985;联系人:孟理偲。

(四)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登记照两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录鄂汇办或者湖北政务网可查询截图)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

具体测评方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测评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附件: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

2023年1月17日

原标题: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iworldse.com/info/1006/33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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