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2022年人才引进递补人员和体检、考察公告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2022年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已公告。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员

因报考十堰市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农作物方向)”考生面试成绩第一名(李慧敏,面试序号2,成绩93.4)自愿放弃参加体检,按照有关要求,现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第二名(张含,面试序号1,成绩88.0)依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递补情况,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如下:

考生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名称

张 含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植物保护研究

杨永志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土壤环境研究

曹   堃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蔬菜学研究

郑碧霞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果树研究

黄海雷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果树研究

三、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8月4日(星期四)早上7:10以前在十堰市农科院门口集合(人民南路17号,太和医院对面)。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农科院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对近7天有高中风险旅居史的,须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对近7天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进行三天两检和居家健康监测。来自省外有疫情的地市,须进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来自省外无疫情的地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体检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体检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前7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集合区域。

五、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在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

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情况之一的,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我院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农科院党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846580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和招聘单位要求,凡近期已被或即将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以录用文件、聘用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我院不再重复聘用,请各位考生合理选择、及时沟通。

2.因体检和考察环节紧密相连,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人才引进体检和考察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规范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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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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