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2月26日(星期天)上午9:00—12:00,具体时间安排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地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附一楼会议室(十堰市白浪中路88号)。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
(2)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提供报名表和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请每位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
附件2: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确认表.xls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位置地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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