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任教师、会计岗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湖北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任教师、会计岗位)工作总体安排,经个人报名、人事处资格初审(人事处对照《湖北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以及其他条件等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现将本次专项招聘专任教师、会计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及审查基本信息予以公示。

附: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任教师、会计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及审查情况一览表

公示期:2023年2月22日—3月2日

如对以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资格及资格审查基本信息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人事处或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鼓励提倡以实名制形式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人。

反映电话:6351904(校纪委综合室)、6354262(校人事处)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拟组织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3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地点定在J2楼401、403、404室(分别为考生候考室、考生候分休息室、考生面试室)。面试开始前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3日上午8:00-9:00。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2日

附件: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任教师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及审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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