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用
崔大勇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示
根据《2022年保康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报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79)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放弃招聘岗位,依次递补崔大勇为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现拟聘用崔大勇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考试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710—5990023。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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