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医、技及其他专业招聘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科室(部门)考核(含科研潜力评估)
根据招聘条件,综合考虑应聘者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由用人科室(部门)集体评选,择优确定进入科室(部门)面试者。
考核形式:现场面试
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2日
进入科室(部门)考核人员名单、以及科室(部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4月7日19:00以后在医院官网发布。
二、 医院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英语)
通过科室(部门)考核者,进入医院综合面试(现场面试)。
时间:暂定2023年4月14日
医院面试的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应聘者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请确保个人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个人条件与招聘要求不符、提供虚假资料、信息伪造或违反科研诚信等,直接取消录用资格,且个人相关信息会录入我院招聘黑名单。
联系电话:027-67813017,联系人:于老师、乐老师、杨老师
人事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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