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津新区(经开区)关于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现将暂缓公示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710-3352903
东津新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东津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东津新区(经开区)关于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
序号 | 考生 | 性别 | 岗位 | 备注 |
1 | 杨怡 | 女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因妊娠未完成体检暂缓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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