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安排,经过笔试、面试,现将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按岗位和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1 | 长江航道整治中心 | 航道维护管理岗位 | 1601 | 20230011008 | 左传 |
2 | 长江航道整治中心 | 航道维护管理岗位 | 1601 | 20230011627 | 邹磊 |
3 | 长江航道整治中心 | 船舶设备管理岗位 | 1602 | 20230010807 | 刘俊怡 |
二、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4月17日(周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相关项目和标准。
3.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由考生自理。
三、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17日早上07:30之前到长江航道局(湖北省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20号)机关一楼大厅集合,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3.须空腹(禁食禁水)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报告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女性考生处于妊娠期、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
5.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的70%及以上)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长江航道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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