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校教师16、教师17、教师18、教师22、教师24、教师28、教师31、教师32等8个岗位被考察人员均未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上述8个岗位不进行递补,并取消以上岗位。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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