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关于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人员的公示(五)

根据《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科党发〔2017〕35号)和《湖北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湖科人〔2017〕21号)文件精神,经业务考核、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等环节,2023年学校拟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1名,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博士姓名配偶姓名配偶学历配偶安置单位
1方文玉董倩硕士外国语学院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反映。纪委监察处电话:0715-8338002;人事处电话:0715-833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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