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1 | 宜昌市优抚医院 | 精神科医师 | 韦念 | 女 | 1996.12 | 硕士研究生 | 遵义医科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2 | 宜昌市优抚医院 | 药剂 | 卞婉莹 | 女 | 1987.05 | 硕士研究生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物理化学 |
3 | 宜昌市优抚医院 | 心理治疗 | 许路 | 女 | 1989.01 | 硕士研究生 | 华中师范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内,对上述拟聘人员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宜昌市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实具体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电话:
宜昌市卫健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0717-6221053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7-6056361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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