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已由市委人才办、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根据《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过资格初审,我中心已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 为确保圆满完成本次招聘考核环节等各项工作任务,特做如下安排。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17日下午14:30--15:00 。
资格复审地点在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4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按照本地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实报告本人身体健康情况,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或行程码及现场测量体温、保持1米及以上间距。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14天内,无湖北省内外非重点管控区域及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学历阶段(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此项不做为必须要求);
注意:缺席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则当场取消考生考核资格。
3、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确认《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现场面试
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午15:30—17:30;
地点: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86号);
根据招聘岗位报名情况及岗位所需要专业技能,结合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由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对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邀请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和市纪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参加巡视,指导监督。
(一)面试题目:出题组由3人组成:工作职责是出具结构化面试相关题目,出A卷、B卷二套,并提供参考答案。具体考核题目由考生在现场从两套考题中进行抽取,并由考生与工作人员一起签字,当场开封。
出题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6日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并集中进行出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中心纪检监察人员对专家抽取及出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现场封存考题。
(二)现场面试:面试考场设在中心六楼行政会议室(605)。考核现场由考核组工作人员、考官及中心纪检监察人员具体负责。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及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领导进行巡视监督。
(三)结果公布:各考官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划定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工作组对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后现场对考生公布结果(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当场取消招录资格。
(四)考核工作各岗位人员职责
1、纪检监督人员,由中心纪检监察人员担任。工作职责是对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承担下列监督任务:1、考试录用工作是否按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2、考试录用计划、职位、人数、专业、条件、录用结果及有关政策是否公开及公开的程度;3、报名与资格审查是否按招考公告之规定进行;4、考试命题是否按命题规则进行;试题的命题、保管等环节有无泄密问题;问卷评分是否符合标准,登分是否准确;5、考务组织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6、体格检查有无弄虚作假行为;7、考核工作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是否有徇私舞弊行为;8、是否择优录用或有其他舞弊行为;9、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中诉;10、协助处理违纪事件。
2、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1)接待工作组:组织考场、会议室的布置及茶水准备;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巡视人员及考官接待事宜。
(2)综合工作组:提供出题组工作必备的纸张、笔、胶水、档案袋、信封及密封条等;打印面试现场需要的各类评分、统分及汇总表等工作表格。制作、打印、封装结构化面试试题。
(3)面试工作组:由随机抽取的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7人)。工作职责为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进行考核评分。面试期间不能离开考场,不得对考生做任何提示性动作,不得接打电话或高声交谈,以免分散考生注意力。
(4)考场准备: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考场指标牌、考试用纸、笔及相关仪器设备、工具的准备工作。
三、体检、考察。体检由市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十堰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增加心理测评环节。体检合格人员由十堰市疾控中心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四、公示认定。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
五、聘用审批。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十堰市疾控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及《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实施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是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因此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稳步实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审查把关,确保选人质量。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把握政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事关疾控事业发展大局。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真正招聘到疾控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四)严肃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十堰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719-8117029,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0719-8654933。
报名咨询电话: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0719-8653676。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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