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荆州航道处、长江岳阳航道处2022年度综合管理岗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荆州航道处、长江岳阳航道处2022年度综合管理岗位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经考生报名、长江航道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初审等程序,现就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长江宜昌航道局 财务经济岗位(A)(5人)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

邓诗瑶

三峡大学

硕士研究生

向为

上海财经大学

硕士研究生

向姝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张桂林

重庆理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

欧阳莹婷

汕头大学

硕士研究生

长江荆州航道处 宣传文秘岗位(B1)(3人)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

刘琴

华中师范大学

硕士研究生

张憬

武汉体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

韩兆笛

武汉科技大学

硕士研究生

长江荆州航道处 财务经济岗位(B2)(5人)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

邓伟

江苏海洋大学

本科

刘烨子

武汉学院

本科

孙明柯

浙江工商大学

硕士研究生

陆涵祺

昆明理工大学

本科

郑振

东华理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

长江荆州航道处 人事综合岗位(B3)(3人)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

包宇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张俊男

武汉科技大学

硕士研究生

张卿

武汉轻工大学

本科

长江岳阳航道处 宣传文秘岗位(C1)(3人)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

朱佳鑫

湘潭大学

硕士研究生

宋雨淇

武汉东湖学院

本科

唐引凡

陕西师范大学

本科

长江岳阳航道处 财务经济岗位(C2)(4人)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

王仁杰

南昌工学院

本科

姚文倩

洛阳理工学院

本科

董田田

东北财经大学

硕士研究生

普瑞钦

中南民族大学

本科

长江岳阳航道处 人事综合岗位(C3)(3人)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

周亭

华中师范大学

硕士研究生

郝宇飞

河南工程学院

本科

唐奥暄

上海师范大学

本科

二、面试时间及安排

2022年6月19日(周日)8:30-15:00(结束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三、面试地点

长江航道局机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20号)。

四、注意事项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15日15: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cjhdjzp@163.com。标题统一写为:XXX确认参加长江XX航道局(处)XX岗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出具《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6月15日15:00前拍照发送至cjhdjzp@163.com。提出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具备面试资格。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若考生放弃面试,我局可根据需要在报名同岗位人员中择优递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二)面试采用现场面试辅以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需下载《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认真阅读“承诺事项”,如实监测并填写个人健康状况及行程,并于面试当天交考场工作人员。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我局将视情况安排视频面试。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17日12:00前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做好视频面试准备工作。

(三)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需准备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面试当天8:30前未到达面试地点(或视频面试现场)并签到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现场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自觉遵守武汉市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区域来汉返汉人员,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汉返汉的人员,抵汉时将被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出示健康码绿码和武汉市内检测机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3.外地考生需在武汉市入住宾馆的,须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前往武汉市途中,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妥善保存往返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抵达武汉市后,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等信息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请考生持续关注武汉市疫情防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2764181;

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276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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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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