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荆州航道处、长江岳阳航道处2022年度综合管理岗位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经考生报名、长江航道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初审等程序,现就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长江宜昌航道局 财务经济岗位(A)(5人)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邓诗瑶 | 三峡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向为 | 上海财经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向姝萌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张桂林 | 重庆理工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欧阳莹婷 | 汕头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长江荆州航道处 宣传文秘岗位(B1)(3人)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刘琴 | 华中师范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张憬 | 武汉体育学院 | 硕士研究生 |
韩兆笛 | 武汉科技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长江荆州航道处 财务经济岗位(B2)(5人)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邓伟 | 江苏海洋大学 | 本科 |
刘烨子 | 武汉学院 | 本科 |
孙明柯 | 浙江工商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陆涵祺 | 昆明理工大学 | 本科 |
郑振 | 东华理工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长江荆州航道处 人事综合岗位(B3)(3人)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包宇睿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张俊男 | 武汉科技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张卿 | 武汉轻工大学 | 本科 |
长江岳阳航道处 宣传文秘岗位(C1)(3人)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朱佳鑫 | 湘潭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宋雨淇 | 武汉东湖学院 | 本科 |
唐引凡 | 陕西师范大学 | 本科 |
长江岳阳航道处 财务经济岗位(C2)(4人)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王仁杰 | 南昌工学院 | 本科 |
姚文倩 | 洛阳理工学院 | 本科 |
董田田 | 东北财经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普瑞钦 | 中南民族大学 | 本科 |
长江岳阳航道处 人事综合岗位(C3)(3人)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周亭 | 华中师范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郝宇飞 | 河南工程学院 | 本科 |
唐奥暄 | 上海师范大学 | 本科 |
二、面试时间及安排
2022年6月19日(周日)8:30-15:00(结束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三、面试地点
长江航道局机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20号)。
四、注意事项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15日15: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cjhdjzp@163.com。标题统一写为:XXX确认参加长江XX航道局(处)XX岗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出具《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6月15日15:00前拍照发送至cjhdjzp@163.com。提出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具备面试资格。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若考生放弃面试,我局可根据需要在报名同岗位人员中择优递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二)面试采用现场面试辅以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需下载《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认真阅读“承诺事项”,如实监测并填写个人健康状况及行程,并于面试当天交考场工作人员。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我局将视情况安排视频面试。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17日12:00前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做好视频面试准备工作。
(三)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需准备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面试当天8:30前未到达面试地点(或视频面试现场)并签到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现场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自觉遵守武汉市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区域来汉返汉人员,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汉返汉的人员,抵汉时将被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出示健康码绿码和武汉市内检测机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3.外地考生需在武汉市入住宾馆的,须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前往武汉市途中,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妥善保存往返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抵达武汉市后,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等信息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请考生持续关注武汉市疫情防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2764181;
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276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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