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教师〔2023〕6号)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将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系统2024年度专项招聘面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2月16日(周六),开考时间上午8:30。
重要提示:考试当天上午8:00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面试地点
青山区吉林街小学(江南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本溪街11号)
提示:1.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考虑入场核验等因素,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注意安全;2.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与岗位
1.参加面试的考生:为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
本次面试原有42个招聘计划,经报名审核后小学科学岗位(岗位代码16016)取消招聘计划,其余41个招聘计划正常开考。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面试合格线75分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名单。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链接如下:
http://wuhan.nomax.vip/tip/certprint.do?method=fwdCertPrintPage&kshttps://hb.huatu.com/jiaoshi/jszg/' target='_blank'>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高校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实行网上签约高校的未签约人员提供高校证明);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以及应聘申请中考生备注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其中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7)报名审核阶段本人承诺于复试前提供的其它资料。
3.已毕业考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须出具就业协议或工作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书。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凭加盖公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由区教育局在达到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原则上为12月16日下午17:00。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或电话复审,一律视作无效。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作自动弃权。
九、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入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面试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每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对招聘单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5.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档案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反馈至毕业院校。
6.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7.本公告由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27-86336123、027-86330357(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附件一:面试考生须知.doc
原文链接:http://www.qingshan.gov.cn/sy/gsgg/202312/t20231212_2317770.shtml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