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县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人员(共40人):
刘颖仪、杨莉、郭程贵、张育乐、李潇、郭耀明、游耀宗、王沁文、郭梦迪、刘雅茹、姜越、夏应龙、王文欣、陈煜、卿敏慧、徐林惠、彭丽花、柳逢、严宇轩、余哩晨、叶正旭、叶宝青、张佩瑶、蒋优、黄伊、向爱丽、廖兆赛、梁丽钰、郭菲、黄瑞、陈侠、李文浩、范璟、吴艳苹、李周慧、黄心怡、潘帮珍、胡坤、刘振宇、闫强林
二、考察时间
2022年8月2日-8月3日(以考察组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察组织
成立考察工作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五、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核实考察对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提供的报考信息是否客观真实;
2、有关证明材料、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3、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4、是否因违纪违规受过处分或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需本人承诺参加法定考试无任何违纪情况)、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信息记录等有无不良记录;
5、心理是否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6、现役军人;
7、在近3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应聘条件;
10、原用人单位不同意被考察人报考的,且不能与原工作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考察方式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和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七、个人需提交材料清单
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考察工作,请被考察对象于8月2日之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并于考察期间提交考察组: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等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2、个人思想总结、学校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公章);
3、由被考察人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教育局政工股可开具证明公函(电话0713-7222619);
4、个人学籍或人事档案; 需办理调档手续的请及时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办理(电话0713-7222619);
5、参加国家法定考试无任何违纪情况的书面诚信承诺书;本人需提供银行征信记录(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 或自行去人民银行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的打印件。
6、因各种原因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承诺证明。
上述材料除档案外请按以上顺序依次装订,人事或学籍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交给考察工作组。凡未按时送审考察材料或不能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提交的,需提前报请招聘单位同意。
八、其它注意事项
被考察人考察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电话通知。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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