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为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拟组织麻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麻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公告及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通过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https://www.gongkaoleida.com/search?keyword=2021年国考"> 2021年国考
九、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防疫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返)麻人员,将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具体细则询问麻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713-2919027)。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麻的人员,将被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考生须签署《麻城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日上交给监考员。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方能进场考试;所有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3-2991117。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2022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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