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蕲春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二、考察组织
成立考察工作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考察人员名单(共15人)
吴海洋、王务臣、黄伟、王刚、范承文、陈楚军、游华祥、陈学兵、张玉春、田光宗、田海清、王洋溢、韩敬、陈东碧、徐猛
四、考察时间
2023年1月17日
五、考察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核查。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具体包括:曾触犯刑律;曾受过行政拘留和强制戒毒处理;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近3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察看等处分;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等违反档案工作纪律;在银行个人征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服兵役等领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考察方式
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和有关资料、民主测评、与相关人员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填写、核实相关情况等方式进行。
七、个人提供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各乡镇办党委出具的鉴定材料;个人征信证明(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 或自行去人民银行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八、相关要求
因各种原因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承诺证明。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各考察小组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汇总后形成考察总体情况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
被考察人员考察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电话通知。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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