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197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满足岗位相关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2日9:00至2026年4月28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yyrsk@wh6yy.com,邮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其中报名材料包括:《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以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资料(任职证书、科研成果论著等)。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江汉大学附属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结束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未达到公告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岗位计划相应取消。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由江汉大学附属医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开考时间为上午8:30。
2.地点: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江岸区江汉北路106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专家组评定、现场考核答辩相结合的形式。专家组评定环节由考生介绍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业绩情况,限时6分钟;现场考核答辩环节由考官结合考生介绍提问2个专业问题,考生现场作答,每个问题答题限时4分钟。两个环节分数占比为4:6。
(四)面试程序
1. 进场。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于考试当天7:20开始进场。7:50仍未进入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 签到及抽签。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所携带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至签到处完成签到。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抽签并在候考室候考,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
3. 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4. 听分。面试完成后,采取隔位报分的形式宣布面试分数,考生听分并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5. 成绩公示。当天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张贴面试成绩。
(五)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
(六)面试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附件3),熟悉考试安排、纪律等相关要求。
2.考生应认真确认面试时间、考点和面试形式,避免出现考试时间、地点错误,错失考试机会。
3.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面试过程中,考生严禁透露任何能关联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
5.资格审核合格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1:2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6.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现场考核答辩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若仍相同,成绩并列的考生组织面试加试。
7.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考生车辆不可进入考点。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武汉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以后,拟聘用人员在江汉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招聘政策咨询可联系江汉大学附属医院,咨询电话:027-82410002;监督电话:027-82860129。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2.附件2: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3.附件3: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docx*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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