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2023年十堰市市直学校专项招117人成绩查询(暂未出)(招117人,03月01日~03月05日报名)

招录地区:十堰市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17人

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1日-03月05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资讯汇总:2023年十堰市市直学校专项招117人资讯汇总

  公告:2023年十堰市市直学校专项招117人公告

  职位查询:2023年十堰市市直学校专项招117人职位表

2023年十堰市市直学校专项招117人成绩查询(暂未出)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

  本次招聘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组或共同参加招聘会的单位联合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招聘考核组成员不少于7人,由用人单位专家组成,按照规定程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综合素质考核二个环节,考核环节全部结束后,加权得到最终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折算后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对应聘者进行学科业务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试题(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笔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上为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折算后占总成绩的70%),采用课堂试讲(无学生)、说课、现场问答等形式,面试取得80分以上成绩者方可进入后续测试环节。

  具体做法是:由考核组组长安排考核内容,组织专家组成员进行听课、评课、综合素质等形式并以课堂评议方式明确做出分数评定。

  (3)评判方式:考核采取打分制,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考核分数。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低于80分为考核不合格。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2023年度十堰市市直学校赴陕西师大招聘招聘教师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星期日)9:00—14:00 。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湖北人事考试网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The End

微信扫码,时刻关注湖北人事招考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