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人才聚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为兴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赴武汉开展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专项招聘人才引进23名,涉及17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附件1:《兴山县2026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华中师范大学站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026届毕业生为国内、国(境)外高校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在校委培生;
3.曾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宜昌市(含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昌市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类定向生不得报考与定向协议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17:00。考生如实填写《兴山县2026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华中师范大学站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关信息,并将资格审查材料[详见公告内容“三、资格审查”中第“(二)”条]打包发送至《岗位表》中报考岗位的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其中,附件3报送Excel版,其他资料报送PDF版。
请所有考生按“姓名+专业+报考岗位”的格式命名报考资料文件夹,将相关报考资料按顺序编号后放入该文件夹内,并在报名时将该文件夹压缩成同名压缩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的主题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姓名+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考生可携带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6年4月17日9:00-11:30到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时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网络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和现场报名考生于4月17日9:00-11:30到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位置请看现场指引,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手续,按时到达复审现场。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兴山县2026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华中师范大学站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张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院校有效证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
5.附件2:《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形的,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情况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岗位调整和改报。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但达到2:1比例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达不到2:1的岗位,对招聘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仅1人的,直接取消;招聘计划大于1人的,核减部分招聘计划后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予以保留,核减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直接取消)。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4月17日14:00前改报其他岗位,并于4月17日14:00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改报岗位《准考证》。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参加考试;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
四、考试
(一)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的岗位(序号1—序号8)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对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考生人数和岗位计划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但达到2:1比例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达不到2:1的岗位,对招聘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仅1人的,直接取消;招聘计划大于1人的,核减部分招聘计划后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予以保留,核减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直接取消)。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教育类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其中,试讲60分,结构化面试40分。试讲环节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无生上课8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结构化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教育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水平等,时间6分钟。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共10分钟,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相应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
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序号9—序号17)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教育类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其中,试讲60分,结构化面试40分。试讲环节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无生上课8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结构化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教育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水平等,时间6分钟。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共10分钟。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相应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三)考试时间地点。4月18日—4月19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设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校),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手续,按时到达考试现场。
(四)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考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在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确定排序,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中共兴山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考生加试(结构化面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直接由中共兴山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考生加试(结构化面试)。
对拟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确定进入体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体检工作由中共兴山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中共兴山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实施,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参与。坚持德才兼备、......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