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中共鹤峰县纪委、鹤峰县人社局、鹤峰县教育局对该考生2023年6月11日参加的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分数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后该考生分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笔试成绩 |
1 | 姜晓玲 | 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旅游教师 | z2023414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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