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消安置办文〔2025〕3号)文件精神,现将恩施市事业单位安置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拟聘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有不同意见或需举报有关情况,可以电话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寄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718-8417978,邮编445000。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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