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冶办发〔2020〕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9名,详见《2025年大冶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冶市户籍(不含金山街道、汪仁镇)的居民,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6.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3463)进行。
(二)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4日9:00至8月8日17:00,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3.缴费确认。2025年8月4日10:00至8月8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缴费人员在8月14日9:00至8月16日9:00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346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数,并在大冶市政府网发布公告。
(三)考试流程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等。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大冶市政府网公告为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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