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事业编】武汉市砺志中学2025年专项招聘教师公告(招4人,08月29日~09月04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武汉市

岗位类型:教师

招录人数:4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月0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教育局所属专门学校砺志中学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专任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物理、体育、心理健康学科教师各1名,共4名。招聘岗位详见《武汉市砺志中学2025年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且尚未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5.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教师资格的要求,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

1.持有教师资格证;

2.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javascript:;" text-align: right;">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2025年武汉市砺志中学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2.附件2:武汉市砺志中学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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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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