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利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利川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年龄在45周岁(计算至2025年10月28日)以下;
(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六)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利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可就近到乡镇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5年10月28日——11月3日(不含周六、周日)到利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利川市清源路81号)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考核内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市人民医院组织体检。
(四)公示: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最长不超过3年。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利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0718-7252995
附件:《利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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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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