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远安县河口乡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岗位名称:综合辅助岗
(二)招聘人数:4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远安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负责人、实际经营人、高级管理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3.担任社区(村)“两委”成员等受财政供养人员;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或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5.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远安县最低工资标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9:30至2026年3月12日18:0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电子版及纸质版《远安县河口乡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复印件。
3.报名地点:远安县河口乡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307)。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及岗位适配度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1.公益性岗位是为了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而设立的临时性、过渡性岗位,在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满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招聘期间,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通讯不畅导致错失招聘机会的,责任自负。
3.应聘者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咨询电话:0717-3671010,15807201413。
远安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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